◇◇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勘误之二 ·方舟子· 我在《〈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勘误》一文中,批评新近由福建人民 出版社出版的《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一书的编辑不守信用,无视我的要 求,乱改我的文章,导致该书初版的错误或不当之处有五十多处之多。做为对我 的批评的回应,该社寄来《方舟子原稿部分错误及编辑修改情况》一文。该文没有 署名,不知何人所写,当出自该书编审之手。此文对我的批评没有正面答复,对造 成的错误没有丝毫道歉的表示或做具体的辩解,反而反过来攻击我文史水平太差。 文中称: “编辑在加工《江山无限》一稿中,看到文史知识方面的差错较多,为此,进 行了大量的资料核对工作,并改正了不少错别字。下面举出原稿中差错的一部分。 如果作者能找到其他版本的权威工具书或典籍,证明原稿无误,请告之。” 该编审在文后列举了原稿中的34处被他改正的“错误”,我却从中新发现了几 处由于编审的无知而导致的错误改动,只好再来勘误,后面会具体谈到。如果该编 审当真是要来跟我商榷的,我可以花时间教他一点文史知识,心平气和地耐心“告 之”,虽然我不知道在编审之时为何不来跟我商量,书出版之后再来向我请教还有 什么作用。而该编审其实也并非是真心要向我请教,而是把这34条错误当罪证,证 明我文史功底太差、写作水平太低,训斥我道: “建议作者今后写稿能认真核对引文及所有史料,并且,一定要核对第一手资 料,而不是第二手、第三手资料。一个喜欢写文史随笔的人,要么自己有很扎实的 文史功底,要么能够下功夫做好史料工作。否则,常会贻笑大方。 “作者虽常在海外,但只要还用中文写作,作品的读者还主要是中国人,就应 遵守汉语使用规范。建议作者配备国内常用的权威工具书,以减少文字差错。 “原稿中引文均未注明出处。引文注明出处,是对学术文章、著作的基本要求。 这说明资料的来源,证明作者写作的严谨态度,也为读者查阅、进一步了解引文提 供便利。不注明出处,随便引用二三手资料,甚至别人错了也跟着错,对自己的学 术声誉是一大损害;尽管在别人提出质疑时,还用‘其他版本’加以搪塞。王朝纪 年后括注公元纪年,是行文的惯例,这是为读者提供方便。 “以上寥寥数语,是希望作者提高写作水平,也是希望常发表文章的人都能够 不断提高自己对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我首先需要说明一下:这本书如书名所表明的,是随笔集,而不是学术著作; 收的基本上都是随笔,而不是学术文章。其中只有《木兰诗种种》是做为学术文章 发表在《文史知识》上的,我也按学术文章的要求一一注明资料来源。但是对于随 笔,按惯例并不要求一一注明资料来源(同一套书的其他书,例如《盛世网闻—— 牧惠历史随笔》,也多未注明资料出处)。编审如果看不出它们是随笔,连书名也 视而不见,是眼光有问题。如果明知其为随笔,却偏要以学术文章的标准苛求之, 则是居心不良。 该编审在这里有一明一暗两重论证。明的,是要用原稿中的34处错误证明我的 文史水平太差;暗的,是要以我水平太差为由说明编审有权利擅改我的文章,即使 改错了、错误的改动远多于正确的改正也无可厚非。这条暗的论证显然不成立,我 水平再差也不等于别人就可以对我的文章胡编乱改,编审大概也知道这是强盗逻辑, 所以不敢明说,只能暗示。至于那条明的论证,则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关键在 于那些错误是否属实,有多严重。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这些“错误”。 这34处“错误”中,最多的是明显的笔误,有18处,多是同音错别字,例如把 “锦州”写成“锦洲”、“至死不悟”写成“至死不误”、“开棺鞭尸”写成“开 棺鞭死”之类。这类错误多出现在我早期的文章中,因为我当时用的中文软件没有 联想功能,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用拼音输入,稍有不慎,就会输入了同音错别字,校 对时也不一定都能发现。在一本18万字的书稿中,有二十来处笔误,并不稀奇,并 不能用以说明作者水平差。校正这种笔误,本来就是编审的职责,把它当成天大的 功劳,是可笑的;拿它来攻击作者,更是令人齿冷。 有8处是引文有异。其中4处明显是各写了一个错别字,3处则从字面上看不出 问题,只是个别字句与编审凭借的《明史》有出入,但意思无误,不像是抄错,当 是史料来源不同。编审把《明史》当成第一手史料,与之不同便认定是抄错或依据 二、三手资料,这是对明代史料的无知。《明史》编撰于清乾隆年间,对文献有很 多删改,我如果能找到更早、更原始的史料,就不用它。但我的有关文章写于十来 年前,究竟是从哪本史料抄的,已无印象,身边也无书可查,编审要一切引文以 《明史》为据,对我的文章内容没有影响,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却以此指责我 治学态度有问题,就既可笑又可鄙了。还有一处则明显是版本差异,这一处是我在 《庭院深深深几许》一文中引用李清照词《武陵春》:“只恐双溪蚱蜢舟,载不动 许多愁。”编审以为“蚱蜢”是错别字,将之改为“舴艋”(p.92)。实际上这是 写法不同而已。《辞海》(1999年版):“舴艋:亦作‘蚱蜢’。小船。”顺便教 这位编审一点在《辞海》查不到的文史常识:这种小船形似蚱蜢,故名。 有3处是无关紧要的史实有误。一处是《功到雄奇即罪名》:“万历四十五年,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p.4)应是“万历四十六年”。按: 《功到雄奇即罪名》一文如我在该文后记中所说,是针对金庸的《袁崇焕评传》写 的,金传引用的史料也多加以采纳,这里就是沿用了金传的错误,但是这个差了一 年的年代错误,对文章的内容毫无影响。另两处都见于《“金学”史辨》一文: “大明共有天下277年,历洪武、建文、永乐、洪煦、宣德、正统、景泰、天顺、 成化、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天启、崇祯十五帝十六朝。”“正德之后, 还有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天启、崇祯六朝。”(p.139)这两个地方,我都 漏掉了历时仅一个月的泰昌一朝。按:《“金学”史辨》在此是要论证《笑傲江湖》 的故事发生的年代,时间没有精确到月,所以这个疏漏,对文章内容也毫无影响。 可笑的是,该出版社的人对这三处无关宏旨的纰漏如获至宝,好像抓住了我不学 无术的把柄,津津乐道,在电话、信件中反复提及,做为我的文章硬伤累累的证明, 实在是无聊得很。 有2处是编审把同义词误当成错词改正。一处是:“雨停后,邹应龙反反覆覆仍 然想着这一个问题。”(p.37)编审认为“反反覆覆”是错词,改成“反反复复”。 实际上是同义词,《辞海》(1999年版):“反覆:亦作‘反复’。重复,不止一 次。”另一处是:“后来成为盖棺定论”,编审认为“盖棺定论”是错词,改成 “盖棺论定”(p.111)。按:这个成语最先的确写成“盖棺论定”,但是现在多 写做“盖棺定论”(用google检索,含后者的网页多于前者),《成语例解词典》 (中国大词典出版社1999年版):“盖棺论定:亦作‘盖棺定论’。”顺便说一下, 我刚发现还有类似的一处擅改:“这种人人能体会到的深情厚意,腐儒却一点也不 懂。”编审以为“深情厚意”是错词,改成“深情厚谊”(p.73)。实际上也是同 义词:《成语例解词典》(中国大词典出版社1999年版):“深情厚谊:亦作‘深 情厚意’。”我在文中谈的是情意而非情谊,故以深情厚意为佳。不过像这种同义 词改动没有改变文意,改了也无妨,如果不是编审将之当成我语文水平低的证据提 出来的话,我本来也懒得和他计较。 但是最后还有3处地方,却不能不计较一下,因为属于把对的改成错的: 第一处:“天宝十五载,李白从庐山下来,参加了永王起兵与肃宗争夺皇位的 行动,事败后他说是‘空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乃是被胁迫的,忘了自己曾经 得意洋洋地吹嘘过‘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作《永王东巡歌》至十 一首之多,告他鼓吹、协从反叛,也并不怎样的冤枉。”编审认为“协从”是错别 字,错误地改成“胁从”。按:“协从”和“胁从”是意思不同的两个词。“协从” 的意思是“协助、追随(造反、犯罪)”,在文献中常见到,并非我的杜撰,例如: “三月初六初八等日,阿里史朴仔篱大甲东及协从之各社番众陆续投到,就抚者几 及千名。”(雍正十年四月十九日福州将军暂署总督印务兼管提督事臣阿尔赛《奏 报平定北路凶番与南路奸徒再派官兵赴台助剿折》)“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 立功者受奖。”(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最高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体现了中国法院依法惩处首恶,对协从区别对待的原则,符合法治精神。” (新华社2001年8月17日电)香港回归前,采用的英国刑法有“协从谋杀”罪(being accessory to murder)。而“胁从”的意思则是“被胁迫而随别人做坏事”。 (《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我前面已否认李白是被胁迫参与反叛的说法, 话音刚落,编审就要我改口说李白是“胁从反叛”,逼我在读者面前自打嘴巴,还 把这当成他的功劳,天下竟有如此霸道的编审! 第二处:“现代人写古体诗词,好像都喜欢自己当注释家,甚至连讲究浑成天 然的词,也会一句一句自己加上长长的解释,害怕读者领会不了‘诗人’的妙句。” 编审以为“浑成天然”是错词,将之改成“浑然天成”(p.79)。按:“天然”、 “浑成”是中国古典诗歌追求的境界,在诗话中常见到,如元好问《论诗绝句》: “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冯煦《蒿庵论词》:“言欲层深,语欲浑 成。”后世常用“浑成天然”或“天然浑成”赞扬某首词写得好,这是只要多读点 书就可以知道的。这位编审显然是“不读书”的,自己“不读书”不要紧,却偏要 训斥别人“不读书”,那才真正叫“贻笑大方”。 第三处:“蒋捷有一首《一剪梅·舟过吴江》……诗,实在是跟长短无关的, 三言两语,给读者留下无穷无尽的想象空间,抵得上千言万语。”编审将“诗”改 成“词”(p.88),并揶揄我道:“作者不至于分不清诗和词吧。”编审既然明知 我不至于分不清诗和词,也不想想我这里为什么不用“词”而用“诗”?因为词是 包括在广义的“诗”里头的,而我的这句议论,是就一切诗歌体裁而言,并非只针 对“词”而言,并不是只有词的好坏才跟长短无关,而其他的诗歌体裁的好坏就与 长短有关。所以这里的改动是不妥的,如果怕引起歧义,也只能把“诗”改成“诗 歌”,但语气上就弱了。 总而言之,该编审所精心挑选出来的这34处原稿“错误”,不仅不能证明我文 史水平低,反而暴露了这位编审文史水平低到了何等程度!他对我的所有训斥、劝 告,用到他本人身上,正好合适。水平低并不可怕,更可怕的是对作者人格和权益 的蔑视,在被我指出了那么多的低级错误之后,不以为耻,不知反省,竟然觉得还 有资格来教训我应提高写作能力和文史水平,会查“国内常用的权威工具书”就敢 冒充博学,就以为可以当人导师,把我当成小学生训斥!莫非是因为自以为掌握了 编审大权,就觉得作者应该任其凌辱?这反映出来的,不仅仅是水平问题,也是品 德问题,更是体制问题。如果编审真认为我的水平如此低下,为何又要出版我的书? 为何在我再三指出如果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宁愿不出这本书之后,阳奉阴违,坚持要 出我的书?难道是想把这本书当成反面教材?这本书的确可以当成反面教材,为中 国的编辑出版制度立此存照。 附记: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我并非要跟福建人民出版社过不去,也不是要贬低该社 全体编辑。我接触过该社的几个工作人员,给我印象并不算坏。该社也出过一些好 书,例如这套“春秋文丛”中我刚看完的《重读江湖——王学泰历史随笔》就是一 本佳作,值得推荐。我写这两篇勘误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自己并非不学无术的 形象,也是为读者负责,指出书中的错误,并让读者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些错误。但 愿不用再写勘误之三。 2004.6.10 (XYS2004061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