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蛮横的甲方——重读《旧约全书》 老酷 在人们大谈西方文明,并极力引进基督教文化,希望以此改造国人灵魂的时候,我重新读了 一遍《旧约全书》。遗憾的是,这部人类有史以来拥有读者最多的经典,丝毫不能给我安慰 ,却使我的心情格外沉重。《旧约》原是犹太教经典,基督教产生以后,《旧约》延袭了下 来。基督徒把自己的经典《新约》和《旧约》,两部书订在一起,也把西方人的灵魂订在一 起。 按照《旧约》的说法,人是上帝造的,这位无所不能的上帝名叫耶和华。他造出人之后,多 次跟人类订立契约,规范天人关系,规范宇宙秩序。所谓契约,按理说应该是建立在双方自 愿、平等互利基础之上的一种约束规范,如果任何一方一厢情愿地要订立合同,把自己的意 志强加于对方,在法律上都不能成立。订约时,双方的责、权、利都要周密考虑,而且最重 要的是,在订约双方之间要有第三方,过去叫“中保”,现在称“公证”。契约只有满足上 述条件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份周密的契约,还必须具备违约处罚条款,当契约的执行过程 中发生理解歧义时,以违约条款规定为准。但是在几千年代代相传的《旧约》里,这些重要 的内容不是残缺不全,就是含糊其词。契约的草率成章,说明背后有一个蛮横的甲方,由于 这位甲方自称是乙方的创造者、父亲、主人甚至牧人,人类就只能是孤立和被动的,契约也 就没有什么平等可言。首先双方责权利十分含糊,责方面的条款都是针对乙方也就是针对人 类的,条款十分复杂,时不时还要来些“最新指示”作为补充和修改,名目繁多,应接不暇 ,越改越使乙方处于不利地位,而对于甲方耶和华来说,自始至终几乎没有什么责任可言, 他只是权利的享受者。这份契约虽然换过几个“中保”,但是挪亚、亚伯拉罕和摩西根本没 有中保的公正性和威慑力,只能是偏袒甲方的“托儿”,稍不卖力,连中保也会遭到处罚, 这样的中保形同虚设。如果发生纠纷,强者一方可以解释一切,仲裁一切,“解释权在甲方 ”。至于违约条款,契约文本中倒是一直都有规定,原来只有几句,后来多如牛毛,可惜的 是,违约条款都是针对乙方的。立约完毕,剩下的事就是人类如何遵守或不遵守,神如何惩 罚或不惩罚了。在宏大的军事语境中,“万军之王耶和华”挖空心思要给违约者点颜色瞧瞧。 打开《旧约全书》第一页就是《创世记》。《创世纪》中首先出场的人物是耶和华,他是开 天辟地的创造者,没有他就没有人类,属于绝对英明、永远正确、一句顶一万句的人物。耶 和华极容易让人想起那些大言不惭的政党、团体和个人。这个创造者结束了自己的工作后, 忽然心血来潮,造了一个男人,给他取名亚当,怕他一个人待着寂寞,又抽了他的一根肋骨 ,为他造了一个女人夏娃。假如这个故事真能成立的话,那么创业初期的耶和华还算善解人 意,关心群众生活。面对亚当、夏娃这两个蒙昧的造物,耶和华当即约法三章,宣布了自由 政策,这是神人之间第一次立约,这是天堂共和国的早期宪法。在乐园里,你们可以自由享 用,耶和华慈眉善目地告诉他们。只是这样的自由不是出于自发,而是出于别人的恩赐,所 以也就谈不上真正的自由。但是赤身裸体的愚昧者怎么知道这些呢?当听到“一切东西你们都 可以吃”时,他们感激啼零还来不及呢。也许是发现把自由这样轻易交给他们是在冒险,上 帝后悔了,他迟疑了一下,自相矛盾地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 吃的日子必死”(创世记第二章)!耶和华的理由是雄辩的,但也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他们必 死?因为他们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为什么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就必死?因为他们必死!不懂逻 辑学的耶和华又深味逻辑学的奥妙,他用结果推出前提,用前提推出结果,循环论证一圈, 结论是:你必死!斩金截铁、毫不含糊。亚当和夏娃也就听话地执行了,因为他们怕死。这没 有中保、没有仲裁者的契约,也没有对于甲方违约的惩罚,无形中成了亚当和夏娃以及他们 的子子孙孙的卖身契,他们以后注定永远在约的迷宫里周而复始。 但是当蛇(也就是撒但)出现以后,上帝的西洋镜才算被拆穿,“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 ,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能如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第三章)。夏娃动心了, 她忍不住吃了果子,并劝说亚当也尝了一颗。只这么一尝,亚当就明白了许多道理,他发现 自己一直赤身裸体无耻地活着,羞耻感使他用树叶把下体遮了起来。当耶和华视察时,他们 躲在树丛里。他们的行为惹得耶和华龙颜大怒了。震怒的原因表面看,是因为他们违反了政 策,其实不然。略通心理分析的人都知道,蛇往往是性器官的象征,也就是说夏娃显然是受 了性诱惑,这是耶和华震怒的首要原因;其次,那果子是食物,除非耶和华给他们,否则是 绝对不能吃的。“食色,性也”,耶和华也像中国古圣先贤一样“存天理灭人欲”,要是人 类的欲望觉醒了,那会成何体统!尤其是那果子是颗智慧果,人嘛,就该傻里傻气,像动物、 像机器一样,怎么可以跟神一样平起平坐、明辩善恶、甚至知道羞耻呢?无耻地活着岂不更好 ,这两个人是太不知好歹了!“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 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世记第三章),显然,耶和华喜欢与自己不一样的顺民,喜欢 人在他的愚民政策下生活,这一心理独白,亚当和夏娃是不可能听到的,还是蛇把这一秘密 告诉了他们,他们的缔造者实际上根本不希望启蒙。于是,从性欲——食欲—— 求知欲的三 段论开头,耶和华开始了对人类的压制和摧残,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制都是他所极 力反对的,伟大的叙事快感或许能够使他满足于造物的幻觉吧。到了中世纪,这个三段论, 被罗马教廷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教皇规定,凡是各类修会的修士和修女都要恪守不移 ,这就是“发愿”或称“三绝誓愿”,即神贫愿、贞洁愿和听命愿,神贫愿的意思是要人绝 财,不置私产,贞洁愿是要人绝色,不结婚,听命愿是要人“绝意”,绝对地、无条件地服 从长上。不难看出,“三绝誓愿”其实就是赤裸裸的禁欲主义、蒙昧主义和权威主义,未被 驯服的早期人类是不可能轻易服从的。由于亚当夏娃的胆大妄为,第一次契约被执行,他们 失去了乐园的居住权,虽然这样的执行实际上宣告了约的废除,但是耶和华对此视而不见, 仿佛约还存在似的。离开乐园并不意味着亚当夏娃可以得到自由,若干年后,第一代公民死 了,他们的子孙后代一直安居乐业。平白无故地有一天,“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 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世纪第五章),于是乎,他要将一切造物都从地上除灭。耶和华 所谓的“恶”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只要他不喜欢的行为都在此列,而且思想定罪也不符合 法律程序,为文明人所诟病,然而耶和华还是一意孤行,“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 行为”(创世纪第六章),他要让他们“无一不死”。耶和华以“违约”为名,惩罚了人类的 “违约”行为,四十天滔天的洪水淹没了人类,只有“义人”挪亚一家幸免。既然如此,第 一次的契约也就被耶和华单方面废除了,需要第二次订约。这一次耶和华对挪亚许诺,洪水 之灾将一去不复返,“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 再有洪水毁坏地了”(创世纪第九章)。订约双方的不平等性又一次强调:他们是不可能平等 的,而只能是神人关系、父子关系、主仆关系、男女关系,是牧人与牲畜的关系,这样的意 思后来还要几百次地强调。人类就是健忘,他们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挪亚的后代又造起了 通天塔,真是反了,现在能造通天塔,以后可以为所欲为了!耶和华满怀妒意地说,“我们下 去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创世记第十一章)。由于神的破坏,通天塔不 了了之,倒是留下了塔的名字,巴别塔(巴别是变乱的意思),神制造的变乱成了人类的宿命。 第二次的契约名存实亡,需要新的契约拟订出来。耶和华又跟亚伯兰(后改为亚伯拉罕) 立约 ,耶和华慷慨地许诺,要把迦南赐给后者,并向他预言了后代受苦四百年的寄居命运。为了 让人们记住立约,他定下了割礼制度,这是立约的证据。但是人们还是不守规矩,有一天, 耶和华一怒之下,降下天火,把所多蚂和蛾摩拉两座城市化为废墟,幸免者只有一家:听话 的义人罗得。然后耶和华又跟以撒签约,许下土地和子孙兴旺;第五次立约是跟雅各,要将 雅各所躺着的那片土地给他,并许以后代兴旺发达。这三次立约都没有什么大的实质性意义。 值得耐人寻味的是耶和华跟人类的第六次立约,也就是著名的“西乃之约”,它是人类早期 宪法修正案。这一次耶和华图穷匕现,撕破了温情脉脉的包装,公开把他与人的关系说成是 “诫”。在汉语里,“诫”是警告和命令的意思,“约”与“诫”的概念置换,赤裸裸地说 明了它的本质。通过摩西,这一敢怒不敢言的中保,耶和华向以色列人颁布了十诫。他开宗 明义地交代了基本原则,“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带出来”(《出埃及 记第二十章》)。真有些“没有耶和华,就没有犹太人”、“耶和华是人民的大救星 ”的味 道。紧接着,大救星又发话了,“除了我你不可有别的神”,没有信仰自由、没有言论自由 ,“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神的”,把排他的说成忌邪的,真是前所未有的诡辩大师。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 ,直到千代。” 这一二元对立模式造成的封闭体系,使它对外界世界一概排斥,甚至对于内 部的其他派别,也一概打成异端,进行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 什么是天下?我即天下!什么是法律,我即法律!这就是耶和华的逻辑。虽然耶和华明确告诫犹 太人,“打人以致其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但这貌似公正的条文, 只是治人不治己,他毁掉整座的城市,毁掉整个人类都可以找到名正言顺的借口,人类才打 死一个人他却动起了恻隐之心,真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 ,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这难道是保护人权吗? 不,它 只是神学时代的“人口专卖垄断制度”而已! 严刑峻法之外,当然要有些轻松的内容。《出 埃及记》其实有两大部分,一是“刑法” ,一是“礼仪法”。耶和华特别感兴趣的是用繁琐 的文字订下各种各样繁琐的律例,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各种宗教仪式的记载,为了放下约柜 ,耶和华可谓殚精竭虑,日理万机。从造柜、造桌、造灯台、造幕幔、幕板隔圣所,到圣所 幔子、祭坛、会幕外院、燃灯、圣衣、胸牌、外袍、祭司的衣冠、香坛、圣膏、圣香,都各 有详细的说法(出埃及记第三十九章)。不管合不合理、不管是不是符合当时人们的经济条件 ,耶和华对礼仪都是一丝不苟的。每周,他还专门安排一天时间,叫作“安息日”,表面看 来,是为了让人民得到休息,其实是为了让人们朝拜他,哪怕农忙时节也得停下手头的工作 来,为这位儒雅的诗人统治者唱赞美诗。《圣经》里,有大段大段的诗歌都是用来赞美他的 。如果说礼仪只是空洞的形式主义,没有经济效益的话,那么我们还是小瞧了这位神。虽然 几条契约中对人类自由的提及比亚当时代每况愈下,但耶和华本人的自由却无限膨胀起来。 “脂油你们都不可吃……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第七 章),森严的等级制度又一次让人想起智慧果。“凡头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谁 也不可空手朝见我”(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必入耶和 华的库中”(《约书亚记》第六章)。骄奢淫逸与横征暴敛,达到了赤裸裸的程度。为了满足 自己的欲望,他既可以把掠夺行为巧立名目变成人们的“自愿奉献”,也可以变成严厉的惩 罚。“他们各人要为自己的生命,把赎价奉给耶和华,免得数的时候,在他们中间有灾殃。 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要按圣所的平,拿银子半舍客勒,这半舍客勒是奉给耶和华 的礼物”(出埃及记第三十章)。中世纪异端裁判所为了巧取豪夺,曾经大肆兜售“免罪符” ,岂不知道这一臭名昭著的作法,起源并不是裁判所的那些法官,其始作俑者是至高无上的 耶和华。在阅读中,《旧约》中还有几个问题引起了我的注意。首先是耶和华对抗科学、拒 绝进步的姿态。虽然他明令禁止人们拜偶像,但自己却心安理得充当着唯一的图腾。为了某 种兴趣,他时不时会利用巫术,行几样“神迹”,借以杀鸡儆猴。在《创世记》里,有一个 故事耐人寻味,面对天下苍生献上的各式贡品,他有些眼花缭乱,看来看去,还是凭着自己 的集体无意识,选择了牧羊人亚伯献上的牛羊,对庄稼汉该隐的绿色食品,却置之不理(创世 记第四章),他的偏袒,挑起了犹太人的党派斗争,当失败的该隐谋杀了亚伯之后,耶和华宛 然又成了正义的化身,不仅严加训斥,还把该隐的子子孙孙全放逐了。我们知道,比起农耕 文化来,游牧文化是一种相对落后的文化范式,但是耶和华置若罔闻。此后若干年里,他一 直拒绝住进圣殿,甘愿住在会幕(会幕类似于今天的蒙古包),早期文明的进程,就这样被耶 和华的个人喜好推迟了若干年,直到大卫时代才有所改观。 其次是耶和华的伪爱国主义,“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说出”(出埃及记第二十 三章),发出这种号召的耶和华宛然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一个爱国主义者。但是当耶和华对人 们的所作所为不满的时候,“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抢夺他们的人手 中”,“又将他们付与四围仇敌的手中,甚至他们在仇敌面前再不能立站得住”(士师记第二 章)。由此我想起了古今中外统治者的爱国主义宣传,想起了与希特勒订立《苏德互不侵犯条 约》时的斯大林式爱国主义,想起了与日本签订《何梅协定》时的蒋介石式爱国主义,最大 的卖国贼往往是爱国主义高调唱得最响亮的人。耶和华可算得所有伪爱国主义者的开山鼻祖。 再次,耶和华的哲学思维也令人叹为观止。他不光是一位杰出的艺术家,还是一位卓越的哲 学家呢,在各国历代统治者当中,再也没有比耶和华更精通哲学和逻辑学的了。有一次,他 想向不顺服的人们降下灾祸,于是假惺惺地问他们:“我有三样灾,随你选择一样,我好降 与你”,具体就是:“你愿意国中有饥荒呢?是在敌人面前逃跑,被追赶三个月呢?是在你国 人有三日的瘟疫呢?”(撒母耳记第二十四章),耶和华真是一位先知,能在数千年前就向臣民 们提出这样纯粹“二十二条军规”式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说耶和华是黑色幽默的先驱 又有何不可呢? 最后一点,颇令人费解。耶和华造成了千千万万无辜者的灾难,甚至不惜灭绝他们,但是那 个撒但除了一开始受到诅咒之外,一直“打是亲,骂是爱”,在上帝眼皮底下逍遥法外。撒 但到底是何方神圣?他为什么能够得到上帝的纵容?《约伯记》里道出了这一秘密,撒但不是 别人,正是耶和华的亲信,是他派到人间监视人们言行的秘密警察。撒但俯在他耳边告诉他 ,义人约伯只是在欺世盗名,他当即授权撒但,给虔诚的约伯降下了灭顶之灾,“凡他所有 的,都在你手中”(约伯记第一章)。一个无辜者就这样家破人亡了,虽然后来耶和华为约伯 平反昭雪,但文中再未提到撒但的下落,想必撒但已经调动工作,升迁高位了吧? 约既然订了下来,就要做好宣传工作,为了防止人们忘记,耶和华对约的内容可以说是年年 讲、月月讲、天天讲、代代讲,为了普及“西奈之约”精神,《圣经》中专门列了一章《申 命记》,意思是“重申命令”。后来在《撒母尔记》里这些清规戒律又一次重申和强化。表 面看来,神人之约一直在修订,但是人们寄予极大热望的改革只是改掉了人们独立思考的个 体精神和人性尊严。如是观之,耶和华的一切包装全都可以撕了下来,他不是什么高高在上 的神祗,也不是什么治国有方的明君,欧洲人几千年来顶礼膜拜的只是一个朝令夕改、穷兵 黩武、草菅人命、嫉妒成性、昏聩无知的暴君。然而重压之下的人们一直沉默,亚伯拉罕、 摩西和约伯都对耶和华颇有微词,但是不敢公开反对他。除了几次拜其他部落的神以外,千 百年来,人们多少次受到迫害,却一直拒绝反思,就连那个受尽错误对待的约伯,在落实政 策之后,也成了不遗余力的歌功颂德者,证明着耶和华的永远正确。甲方永远是甲方,乙方 永远是乙方。“诫”的强制,一直无法进化为“约”的平等。平等不能指望甲方的恩赐,乙 方的觉醒才是平等的前提。然而,这些沉默的羔羊们一直没有对他的权威性提出质疑。中世 纪一千多年的黑暗就在这种禁锢中延续着,犹太人的苦难就在这沉默中发展着。什么样的民 族选择什么样的统治者,什么样的统治者教化什么样的人民。甲乙双方,虽然极不平等,但 他们还是维持着一种相依为命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无论是中世纪的欧洲人,还是有着 六千年悠久文明的犹太人,都绝不像善良者所想象得那样是纯洁无辜的。宽容罪恶,就是与 罪恶同谋。再看看跟犹太人几乎一样苦难一样逆来顺受的中华民族,我也只能“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我们有一百个理由责备甲方的蛮横,但是难道就没有一万个理由责备自己的怯 懦和麻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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