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摘自“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 新语丝海外站点被中国方面屏蔽,国内网友可从新语丝国内版“新到资料” 的链接进入) “人大学子”搬起石头要砸谁?——评大学排行榜的法律风波 空调(air@my315.org) 最近《羊城晚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93届毕业生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郭军辉,因不满“网大”将其母校排在重 点大学综合排行榜第25位,以侵害名誉权为由,一纸诉状把深圳 “网大”公司告上法庭。 奇怪的是,我在网大上看到的2000年重点大学综合性院校 综合指标排行表上,人大是列第9名,而1999年综合排行表上人 大与四川大学并列第16名。网大的大学排行只作了这两年,不知 道是这位律师郭某看花了眼,还是记者打错了字? 虽然郭律师有可能连自已母校名次这个最基本的证据都没搞 清楚,但是这场官司的意义,显然不在于这个名次本身。 一、从法律上说,谁有资格给大学排行? 郭律师给网大扣上第一顶帽子是:“网大”缺乏最基本的对 高校评比的资质和能力,随意采用极有争议的评比分类方法、不 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计算办法。” 且不论网大的资质和能力是否如此不济,只想问一下郭律师 ,中国有哪一条法律规定给大学排行需要资质和能力?如果法律 没有相关的规定,网大为什么没有权利作一个大学排行表? 郭律师同时还信口开河说:“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内培养人文 科学、管理科学人才为主的最著名、实力最强的文科大学之一。 ”我正好反问一下郭律师:给自已母校作这一评价时,您自已个 人是否具备“对高校评比的资质和能力”? 郭律师的逻辑是非常荒唐的,如果一个公民或法人提出某种 评价时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那么,当我们普通人 说汪精卫是汉奸时,是否就必须具备历史学家的资质和能力?当 朱镕基评价九江的防洪大堤是“豆腐渣工程”是,总理是否应该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学位和豆腐西施的工作履历? 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 、示威的自由”。而民事法规中关于名誉侵权的一个前提是捏造 虚构事实进行诽谤中伤。只要没有捏造事实,任何公民有权对任 何事物作出自已的观点和评价。以所谓的“资质和能力”为借口 ,企图通过法院等国家暴力机关来强制封堵自由评论,正是对宪 法精神的无情践踏! 二、是什么扼杀了中国文科类大学的生命力? 郭律师给网大排行表扣上的另一顶帽子是“带有明显的重 理轻文的主观偏见情形下产生的。” 然而,我从网大2000年大学排行表上看到却是:科学院士 打分表上,人大列第17名,工程院士打分排行榜上,人大列第19 名,而在社会科学学者打分表上,人大仅仅列第24名。 我也是学文科出身的,坦率地说,五十年来中国的文科受到 的政治冲击远甚于理工科,无论是财经,法律,文学艺术,中国 这五十年来文科出了什么世界级大师和成果吗?在文科学术领域 ,某些不学无术的学阀党棍马屁精长期窃居要职,宏观政治气候 几年一变,学术观点也要几年一换。几十年来,由于言论自由权 利受到长期的公然践踏,许许多多文科学者仅仅因为学术观点而 失去饭碗,失去家庭,甚至失去生命!这样的学术环境下能出什 么成果?对于这种可悲学术环境,越是文科学者感受越深,也 难怪社科学者对人大的打分比理工科的院士还要低。这本来并不 是人大的耻辱,而是对整个中国文科不良学术环境一次小小的曝 光! 言论自由正是所有文科学者赖以生存的空气,然而,“人 大学子”郭律师却在反其道而行之,如果郭律师在这场官司中胜 诉,只能使中国社会可怜的一点言论自由权利继续受到更大的压 制和打击,进而使包括人大在内的所有文科类大学继续江河日下 “人大学子”郭律师搬起的这块石头,只怕要砸了自已的脚! 三、商业公司进行大学排行的意义 只要有排行,必然就会有高有低,排在前面的只可能是少数 院校,而且评介标准本来就是不绝对的。引起方方面面的不满争 论,这是很正常的。网大的排行肯定有种种不足,比如我对自已 母校的排名也不太满意,再比如,在这次看了郭律师和人大校长 办公室主任陈某的言行后,我感到将人大排在第九位实在是太抬 举了(尽管我也有几个毕业于人大的好朋友,其中一位还曾经是 我的老上司,只好请他们原谅我这几句话吧)。一个文科“著名 大学”的法律毕业生,对宪法精神缺乏起码的理解和尊重;一位 大学领导,对社会评论咬牙切齿,甚至于鼓动本校各专业的学者 一起跳出来围攻一家商业公司,没有一点点宽容的人文精神,这 就是所谓“实力最强的文科大学”的表现?! 网大的排行是第一次由民间商业公司依靠自已的企业财力作 出的中国大学排行,而且评价指标体系,评委人数,评分高低, 评价过程都是相对公开的,网上可查的,我觉得,相对于某些政 府官僚几个月吃吃喝喝后作出的不三不四评比表,网大的排行表 更值得信任一些。 一个社会的评价体系绝不应该是由政府官僚单极操纵,政府 自已办大学了,还要自已对大学教育成果进行评价,这能是公平 的吗?在世界各个发达国家,大学的排行绝大多数是由非盈利的 民间组织或者商业性公司、媒体作出的。 网大评错了,只不过是砸了自已的牌子而已,所有的损失是 网大公司自已承担。其他网站,其他商业公司也可以投资作出自 已的排行表,最重要的是要保障言论自由,保障所有的公司和机 构都有进行大学排行的权利,只要这个权利是自由的,开放的, 排行的公正性就有了社会保障。当然,如郭律师之流也完全有言 论自由的权利,可以对网大的排行表提出全面的批评和质疑,甚 至郭律师也可以自已作一个排行表,先为人大戴上“最著名”“ 实力最强”等等高帽。但是,如果郭某要用法律或行政强制手段 将大学排行权利从民间剥夺,那才是真正的悲剧的开始! 网大的排行表是对中国教育界长期行政垄断的一次有力冲击 ,从这点上说,网大排行行为本身具有深远的进步意义,远远超 出了具体的排行内容。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