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名人博客与广告   带三个表 @ 2006-02-27 04:30   有人找到徐静蕾,想在她的博客上登广告。   目前徐静蕾的博客点击率超过1000万,并且以势如破竹之势向2000万迈进。 一个中等的网站点击率也不过如此。   所以,从商业效果来看,徐静蕾的博客已经完全可以接纳各类广告,而且从 目前来看,效果一定很好,因为这是第一次啊,大家都在关注。谁先在上面做广 告谁占便宜。博客,尤其实新浪博客,尤其是新浪的名人博客登上了广告对IT界 到底有什么意义?之后它能引起什么连锁反应,会很有意思。我倒是非常希望徐 静蕾能接下这一单。   目前,博客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有两个:一个是版权,一个是盈利,如何解决 这两个问题,是关系到博客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问题。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一个很好的方案(用他们IT圈的方言叫做“模式”)。由于徐静蕾的博客已经到 了一个可以“自负盈亏”的阶段,所以,在她的博客上出现广告也是顺理成章的 事情。它的意义不在于徐静蕾能挣多少钱(她也没必要靠这个挣钱),而在于她 的博客能在IT领域探索出一个新的方向。   据说,徐静蕾对此很犹豫,因为那些经常点击她博客的人可能会反感,我倒 觉得,这种担心完全不必要,极端的人毕竟是少数,给王菲写诀别书的人毕竟只 有一个,王菲出唱片照样会有人买。话又说回来了,你偶像挣点钱,你都不允许, 这粉丝应该叫“自私”。而且,有人给徐静蕾的博客投放广告不仅是徐静蕾的光 荣,也是这些粉丝的光荣。   我倒觉得,问题的关键不在那些徐静蕾的粉丝,而是新浪网。当新浪抱着网 遍天下所有名人到新浪开博客的时候,他们的甜言蜜语蛊惑了上百个名人。如果 我们再仔细分析那些新浪拉客的员工,他们基本上是连蒙带骗带哄把人拉过去开 博客,他们从来没有说出类似“我们签订一个协议”之类的话,是友情邀请,所 以,这些名人在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便欣然允诺,去开个博客。他们 可能没有注意,在他们写出第一篇博客的时候,他们和新浪的契约关系就成立了。   可能很少有人会注意到《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在注册的时候,它会提 示你阅读这份协议(99%的人都不会阅读这份协议),基本上每个网站都有类似 这样的协议,不出事的时候这份协议形如一纸空文,出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是 一个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之所这样的协议没有引起纠纷,一方面是网民都没注意 到,另一方面真的出事网民也无可奈何。没人会想到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其实就 是一个《网络服务推卸责任使用协议》。不仅仅是新浪,全世界的网站都有这样 的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我看到了有这样的规定:“对于用户通过新浪网络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个人家园)上传到新浪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 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新浪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 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 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 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那些名人在新浪开博客,实际上就等于把内容许可给了新浪,虽然新浪不是独家 占有,但是他们可以随便使用,而且是免费的。这就等于,余秋雨在新浪博客上 很认真地写了一篇苦旅的随笔,和一个普通网民在新浪论坛上跟了一个“顶”字 没什么区别,因为都是免费的。而且新浪把这些名人的博客资源整理出书,这些 名博们根本干涉不着。   我又仔细看了一遍《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它里面没有涉及到新浪用户 通过新浪平台盈利以及如何分红的条款,为了防止新浪篡改他的协议,我把今天 的这份协议备份下来,传到我的博客上,以备不时之需。也许以后新浪会在里面 加上一条“凡是通过新浪平台直接或间接盈利的(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 闻评论、个人家园)新浪必须提成,具体比例可通过另外协议确定”之类的话。   所以,新浪与博客名人之间表面上只保持在一个友情邀请的层面上,它并非 契约关系,换句话说,谁对谁都没有约束力(除了宪法、法律、法规和《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禁止的内容除外)。但是,当一砣广告砸过来的时候,这个平衡立 刻就被打破了。   假如,有个商家拿着100万找徐静蕾,要求做广告,怎么办?接下去的事情 是我最感兴趣的。如果徐静蕾接受,新浪会不会不高兴?你在我的平台和空间上 挣钱,居然没有我的份儿,不行,我新浪要拼缝。按照新浪以往一贯的作风,能 占便宜就占便宜,能占大便宜就占大便宜。看徐静蕾登广告,他们能视而不见吗? 显然不能。可是,新浪有真的没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要钱。因为,徐静蕾没有 义务给你新浪钱,有合同约束吗?没有。没有干嘛跟你新浪分利?新浪会说,我 把我们家腾出地方让你到这玩,你做起生意了?不行。废话,你拉人到你家,活 该,再者说了,你家门口又没有标出“禁止商贩出入”的标志,我为什么不能经 营自己呢?我给你们招来这么多顾客还没跟你要钱呢。   好,如果新浪忍下这口气,那么,会不会有更多的客户跑到新浪名人那里做 广告呢?我要是蓝天六必治的老板,我就去新浪的名人博客做广告,因为很多网 民留言都爱说脏话,所以效果肯定特好。如果这样,新浪只能干吃哑巴亏了。但 我想新浪会有它的办法,比如在程序上做点手脚啥的,然后逼着名人把钱从兜里 掏出来给新浪点。当初新浪轰轰烈烈拉名人开博客,弄得跟水泊梁山聚义一样, 没有想到会有这一步吧。谁让徐静蕾那么火呢。如果新浪的那些名人都很自然地 去写博客,说不定都会突破点击率1000万大关。   如果新浪强行要分成的话,我想徐静蕾也不会不答应的,不会跟小孩一般见 识,她肯定能痛快答应新浪,但是这事而传出去对徐静蕾来说是个美德,对新浪 呢?   所以,我能想象得出,新浪绝对不支持名人博客带广告,因为这让他们进退 两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修宪”,把那个推卸责任的条例修改一下,升级成 web 3.0。但这么虚伪的做法,对名人来说却是个侮辱,咋办呢?那些IT精英们, 你们给新浪出出主意吧。如果新浪大度的话,应该支持名人在博客上经营自己, 而且分文不取。说不定会有更多人跑到那里开博客,就不用新浪拉客了,新浪几 千名员工有那工夫改改文章的错别字,也算是对纯洁母语做点贡献。   博客的盈利模式到底是怎样的,我没有仔细研究过,但是,像徐静蕾这样能 有人看中她的博客并向投放广告,是很自然的事情,也是互联网的一个规律,那 就是获利的永远是少数人。   其实,新浪在拉这些名人开博客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祸根”,这种违背 网民自愿的行为,使新浪名人博客变的有点荒诞,比如,有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宣 传自己的新唱片、新书、新电影……为自己做广告,新浪也没有办法。新浪总不 能规定人家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名人效应常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人想 给徐静蕾博客投放广告,是很有意思的。   其实,从新浪拉住名人的手开始,新浪就已经为日后的商业行为打下了伏笔, 之所以现在还没有端倪,大概是新浪的人还没有想好怎么盈利。但是第一步要先 把资源抢到手,接下去的事情就容易多了。至少在我平时浏览这些名人博客的时 候,已经看出出七八本书的创意了。同样,名人去新浪开博客,有些人也考虑到 将来的商业宣传,表面上是新浪邀请你做客,其实都抱着不同的商业目的。这无 可厚非,但问题是,现在应该好好正视它,达到互惠互利。   不会有人只靠写博客、登广告来挣钱的,但是博客有了广告之少是对写博客 的人付出劳动的一种回报,同时它也能尝试着让这种方式推广一下,到底会有多 少效果。试验了之后,可能会给IT界提供一些经验教训(至少他们都会去修改推 卸责任的条款了),也许会为以后更进一步的盈利打下基础。反正如果有人在我 的博客上刊登治疗弱智的广告,我完全支持。   平常坐出租车,总听到单田芳的评书,在评书开始之前,都插播几则广告, 因为单田芳在全国的广播听众有2亿之多,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同样,博客也是 个巨大的市场,就看你怎么开发了。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博客的版权问题该如何处理,如果新浪以开专栏的 方式邀请余秋雨,就要向余秋雨支付稿费,但是新浪拉余秋雨开博客,余秋雨可 以写很多文章,就一分钱没有。很多名人(尤其是从事媒体工作的编辑、记者, 还有专家学者)他们写的文字都是很有见地、深度的,但是并没有从中获得一份 钱回报,当然,有人心甘情愿,但是有多少人明白其中的道理呢?如果这些名人 慢慢都明白的话,估计过了三分钟热度之后,写博客的兴趣就没了,留给新浪的 可能就是像原子弹炸过的废墟。   名人的确可以调动眼球,但是名人有时候也是颗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爆 炸呢。   本人对IT的经营模式不太懂,所以写的这个东西肯定有错误之处,欢迎批评 指正。   Trackback: http://www.yculblog.com/trackback/8/1121646 (XYS2006022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