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吴征先生应显英雄本色直率回应三大问题 司实 近日听得不少人在议论网上的热点,本人也在周末按他们指点 的网址看起新闻来。议论和质疑的焦点有三,一是有关身任数 家知名上市公司和某家新组建的媒体(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 之一的吴征先生(Bruno Wu)的公开个人简介中所列各种学历属 实与否问题,一是其在九十年代初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市 (St。Louis, Missouri)因兜售人寿保险侵害华人客户权益遭 致官司缠身的确切与否问题,一是所谓参与竞选尝试从政,身 为1992年美总统竞选活动亚裔召集人之一的真假问题。也许是 赶得巧,上网还看到了新组建的某媒体(集团)公司为此事重金 悬赏追谣的正式通告。 本人觉得此事大可不必如此火药味十足。从来大千世界亿万人 众之辞,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也少不了片面甚至不实之词。好在 世上还是正经的人多,因此一些公认的准则能得到一般人首肯 ,比如当有疑义有异见之际应以确凿事实为准绳,为人做事以 诚信为本并服从游戏规则等等。基于这样的考虑,我看此事消 解冰释不难,办法就是:用事实说话。 公众或者说老百姓对某些事的质疑,在公民社会是其享有的权 利之一,尤其是涉及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行为举止,持股人 和其他公众(他们是潜在的可能持股人)有知情权。按照商界的 说法,或许将之归为"公共关系"一类,而按照博弈论的企业模式 所述,这属于Principal Agent Problem的命题范畴。在这里 Principal可指主人或持股人,Agent可指代理人或公司经营管 理者。世上没有代理人拒绝回答主人质疑之理。有胆识才干经 营上市公司的人士至少应该懂得这些,恕本人不再赘述而言归 正传。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取信于公众从而能继续经商)同时也 为了公众的利益,被质疑的当事人有必要以不争的事实尽快消 除公众因不了解真实情况而产生的疑问,从而确立并加强公众 的信任感,继续肩负其对外宣示的创建世界华人全新媒体的重 任。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当然公民社会也提供另一种替代选 择,那就是媒体舆论代行公职(这正是舆论的社会职能),由记 者或其他从业人员查证核实。这不是上选之策,因为当事人最 清楚事实到底如何,何必劳动他人?况且记者往往有那种挖"水 门事件"似的穷追猛打职业习惯,不一定有利于当事人。 综合网站上众人意见中比较公允的提问,不妨将问题罗列一下 ,便于当事人应答有头有绪,公众了解起来也省时省力。 一。当事人公开简介中所列学历 (以下1至5条都为逐字从其简历中抄录,参见 http://tech.sh.sina.cn/65605.shtml和http://www.chinasuntv.com/gb/super.htm, 前一网页眼下已经从网上消失,后者至少在写作本文之际尚可 见) 1。1986年毕业于法国萨伏大学 请提供学校法文原名/地址/学位名称/专业/颁发日期以驳斥他 人质问之不实。如果是语言进修(或按高手之译称为法语深造) 证书也请说明。 2。1989年获美国卡尔文-斯多克顿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请提供学校英文原名/地址/学位名称/专业/颁发日期以驳斥他 人质问之不实。 请按当年(1992-1993)因诉讼取证答复密苏里州律师询问时的同 样用词回答。 3。1993年获华盛顿大学硕士学位 请提供学校英文原名/地址/学位名称/专业/颁发日期以驳斥他 人质问之不实。 请说明学位由学校研究生院颁发,还是由位于该校址的 UniversityCollege(成人夜校部)颁发;是否为金融专业的学位? 4。1996年获美国巴灵顿大学博士学位 请提供学校英文原名/地址/学位名称/专业/颁发日期以驳斥他 人质问之不实。 请说明学校是否为Accredited(即资质认证。美国学校多如牛毛, 长春藤盟校固然出类拔萃,低档的一般社区学院也须经资质认 证)。 5。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关系学院获第二个博士学位 请提供学位名称/专业/颁发日期以驳斥他人质问之不实。 二。当事人兜售保险侵害客户权益引致官司之事 1。请指出网友由法律资料库查出的记录还有所指当事人攻击 华人客户为刁民钻美国体制空子的亲笔信是否属实。 2。也有网友指出此案有部分为庭外解决,以保险公司退款赔款 作为结局。常人皆知美国公司若不是被客户拿住软肋,绝无赔 钱消灾之举。是否公司理亏之处源于当事人侵害客户权益的作 为? 三。当事人参与竞选从政之事 有网友提及当事人有美国前妻,并由妻家关系搭识美国政界要 人。这似乎部分属于他人私事,如宽容一点,应在公众质疑中略 去。至于当事人要不要对杨澜女士作出这方面的解释,旁人不 宜置喙,但当事人参与选举投身政治是公共活动,有必要让公 众知道来龙去脉。 1。当事人应说明是否真为当年美国总统亚裔竞选委员会召集 人之一,是全美还是密苏里州或是圣路易地区的召集人? 2。另见圣路易地区中文报纸"圣路易时报"(St.Louis Chinese American News)199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一期刊有整版广告, 号召公众将自己的一票投给布希(老)总统(须知有投票权的人才 能说这句话并号召其他有投票权的人来投票)。广告由35人联合 具名,当事人的名字在第三行第三列。人称此举及募集竞选资 金等都是当事人牵头筹措。有必要请问当事人在彼时为何种身 分,是美国公民,持绿卡者,或暂时居留的外国人?同时也要 问当事人是否知道非美国公民包括持绿卡者无投票权,介入竞 选为非法,而鼓动其他非美国公民者卷入竞选也为非法?相当一 部分具名者当时连绿卡都没有,事后抱怨当事人误导,有无此说? 粗粗列出这些,希望能帮助当事人答疑,方便公众释疑。想来这 些都没什么特别的难处。各所学校颁发学位有永久记录在案, 个人记不清也不要紧,只要查询就能知道。涉及诉讼的文件有 法律专文的数据库保存,点击下载或复制都很容易。参与竞选 投票的广告更是白纸黑字印在报纸上,不至于空口无凭说不清 。部分公众有疑问的地方,大概是他们不了解真实情况所致。一 旦有这些文字记录的事实摆在他们面前,相信懂道理的人都能 接受事实,不再为他人的说法所迷惑。 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的公司(不管是在大陆,香港或国外上市 )尤其是领导潮流的知名公司应该与国际接轨,切实在基于WTO 规则的法律商务环境下运作,透明,公开,公正,公平,受法律和 公众的制约。上市公司负责人行为举止,公众有当然的知情权。 所以在被质疑者提供事实予以澄清之前,不能武断说提出疑问 的部分公众是造谣中伤,也许这是reasonable doubts(有理由的怀 疑)呢?某媒体(集团)公司在是非澄清之前就悬赏重奖追谣的做 法好象不妥,尤其在联系电邮站址上公然使用Police字样,颇带 威吓味道。要知道Police,警察,或公安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 是各国政府施行职能时才可使用的专有名词,不是任何个人,任 何团体或公司可以随意滥用的。应该查询一下此公司注册所在 地香港的法律,看看对此有什么规定,某媒体(集团)公司是否有 违犯法律的行为。 以上说的学历,官司,参与竞选几件事与经商有什么关系?为什 么公众要求当事人澄清?正如网友所说,学历并不是经商成功 的必备要素,没有高学历而经商成功者多的是。这里之所以提 到需要澄清学历和官司方面的质疑,实际上是公众要从某个侧 面看一个人的品行,也就是诚信问题。经商诚信为本,为人又何 尝不是?如果为人没有诚信,不以事实服人却以欺瞒招摇过市, 天下的公众怎敢将自己的投资交给这样不值得信任的人把持? 而参与竞选是否合法的质疑,恰恰是公众需要从过去的行为中 看一个人的知法守法态度。如果在法律制度比较齐全的美国, 某人都敢不守大法(参选投票是美国公民最主要的权利之一, 严禁外国人参预),那么在法律制度暂时还不很齐全的中国,此 公又会让人作何想呢?但愿公众的这些担心在事实面前能够烟 消云散。 有的网友责难杨澜女士在写书时一字不提众人的这些质疑。我 想这可能有点错怪了杨女士。尊重事实的人只要从时间表上就 可看出,这些事大多发生在杨女士认识当事人之前,或许她也 一样不知情呢?还是那句话,希望这些都是网友们知情太少而 起的疑团,一旦用事实解释清楚,就没事了。为人之道,先替他 人往好的方面多想。如果不幸而事实与我们的愿望相违背,那就 有点玄乎了。有网友多次用"误导"这个词,这可真是不但误导公 众,竟然还误导家室。我们需要有确凿事实来赶快明示世人,不 然疑点越来越多。 本文愿引某媒体(集团)公司通告中的一句话结尾:"沧海横流, 方显出英雄本色"。现在网上公众给了当事人一个机会。恭请吴 征先生不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以曲解和托辞虚晃一枪,而应直率 回应上述问题,用事实将不实之词击碎,并以在媒体界的资深 经验和胆魄才干,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上,给天下 公众显一回英雄本色。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