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iMan:《白痴笑料岳东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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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eau 于 2015-04-29, 18:08:31:

回答: ZT iMan:《白痴笑料岳东晓》(2) 由 eau 于 2015-04-29, 17:52:00:

《白痴笑料岳东晓》(3)

3.1 胯部最多能承受多大的弯矩?

上回说到,岳东晓发明的那个所谓的走路公式其实是静立公式,他用“稍息”的姿势冒充“走路”的过程,把窝窝头当金元宝来兜售。并指出,人完全可以在摩擦系数为零的平面上静立,如果胯部能承受此时所遭受到的弯矩的话(无摩擦静立时,胯部遭受到的弯矩:M = W x D/4。其中, W为体重,D为两腿的间距)。

这就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胯部最多能承受多大的弯矩?
脑袋一拍,计上心来。楼梯一上,答案出世。

上楼梯实验。单腿(只靠前腿用力,后腿不蹬地))一步上一个台阶,轻而易举;单腿一步上两个台阶,吃力能上。一步上两个台阶时,大腿几乎处于水平状态,即两个台阶的高度2H 等于大腿的长度L。

根据上述实验结果,我把单腿一步上两个台阶时胯部所能承受的弯矩,当作胯部能承受弯矩的最大能力,记为M0。

因为此实验中,人完全是靠单腿的力量上台阶,后腿没蹬地。所以,前腿脚下的正反力N等于全部体重W。故有

M0 = W x L

如果两腿间距D等于大腿长L,则有:

M0 = 4M

这就是说,胯部具有的承受弯矩的能力是站在无摩擦平面上时所需要的弯矩的4倍。

以上就是我当时发的博文《胯部可提供4倍静立镜面所需的力矩之证明》中的基本内容。

如果保守地按单腿一步上一个台阶估算,则有

M0 = 4M x COS (30) = 3.5M

只要M0 > M, 人就可以在摩擦系数为零的平面上静立了。而事实上,M0 = 4 M !即使是M0 = 3.5 M也远远超过需要。所以,人在摩擦系数为零的平面上静立一点问题都没有。当然,比平常静立在地面上要费劲得多。人毕竟不是在无摩擦环境中演化过来的。

这么无懈可击的漂亮结果岳东晓无话可说了吧?

3.2岳博士的对台戏

事实刚好相反,这漂亮结果让岳东晓发狂,完全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第二天他发明了一个失重上楼梯物理模型来唱反调、来否定。

岳东晓的否定主要有三条:

Y1:iMan的上楼梯分析没有考虑后腿蹬地,所以是错的。

Y2:按iMan的上楼梯分析,前脚的反力N = W。这错得离谱。因此,M0 = 4M也就错得离谱。因为没考虑后腿离地瞬间的失重。(如果按他的失重模型考虑 N= ?岳在他的科普文章中并没有说。在3个月后的辩论中,他说: N = W/4。也就是说按他的失重模型, M0 = M。)

Y3: 他多次追问我是否会岳氏那失重模型中的质心加速度计算。而我一直没有搭理他。所以,他宣称iMan默认了自己不懂牛顿第二定律。


看上去好专业、高深、给力哦。到底是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的理论物理博士,当白痴都能当得这样像模像样科学深奥高大上。

只需一句话,我就可以把岳白痴的愚蠢叫嚣彻底粉碎。这一指禅便是:即使岳氏上楼梯模型100%正确,他对iMan的上楼梯模型的指控也是100%的错误!(且不说岳氏那失重上楼梯模型是100%的白痴笑话呢。)

为什么呢?因为,iMan的上楼梯模型不是去描述和分析人通常是怎么上楼梯的,而是通过一种特定的上楼梯方式去寻求“胯部最多能承受多大的弯矩”这一问题的答案的。如果iMan那个特定的上楼梯方式 - 只靠前腿用力,后腿不蹬地 - 和典型的上楼梯方式契合,那更好,一箭双雕,顺便把上楼梯的力学问题也解决了。如果没有,毫无问题,那本来就非题中之意。

而iMan设计的那种特定的上楼梯方式是任何上楼梯理论模型都不可挑战的,牛顿不行,爱因斯坦也不行。当然,岳东晓行,因为他是北大物理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是白痴无赖丧心病狂的妄人。我为什么这么牛呢?用物理学家和哲学家gyro的话说就是:“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总体,从地理和历史学科最不起眼的内容到原子物理学最深刻的定律,到纯数学和逻辑,是一个人工的构造。这个人工构造和人类的直接经验只是沿着一条边界相互接触。或换个形象说法,科学的总体就像一个力场,其边界条件是直接经验。” 用我的话说就是:理论是灰色的,实验之树长青。

我那特定的上楼梯方式是我单腿上楼梯实验的真实行为。没有对错之分,只有你信或不信。如果不信,每个人都可以验证,非常容易:你自己不蹬后腿,用前腿慢慢地上台阶试试。如果能上一个台阶,就验证了M0 > 3.5M。而M0 = 4M 其实就不必证明了。因为,如果M0 > M 就完全解决了我欲求证的问题 – 人能在无摩擦的平面上静立。再说,对于一个估算来说,3.5和4毫无实质区别。换句话说,即使明年复活节耶稣来告诉我们,他爸说实际只有3.98。那我估算的4是错得离谱还是准的惊人?

当然,如果岳东晓说,不论怎么缓慢,即使拿出吃奶的力气,他也无法不蹬后腿、只用前腿上一个台阶。那我是完全相信的。因为,什么怪事都能发生在一个白痴病人的身上,什么谎言都能出自一个无赖之口。如果岳东晓想让别人也相信他,那他就需要出示医生的残疾证明了,Poliomyelitis、 Myasthenia Gravis、High Amputation什么的都legitimate。


美国能在军事上想怎么欺负北韩的金胖子就怎么欺负吗?不能。但iMan常指着北大的岳博士的鼻子说: “在物理上我想怎么欺负你就可以怎么欺负你!”事实上,iMan也是这么做的。这是岳博士此生无法解除的魔咒。可见岳东晓唱对台戏,是为了反对而反对的胡搅蛮缠,是为了捍卫博士光环的面子保卫战。至于实际上,岳博士这次是如何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又一次毫无例外地暴露了白痴博士真面目、从而贻笑大方网上留名的,且听下节分解。

3.3 岳氏失重上楼梯模型

为了否定iMan的 M0= 4M的漂亮公式,岳博士尽其所学,发明了下述的岳氏失重上楼梯模型:

《科普:上台阶的初中物理》

http://www.zzwave.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8572

《科普:上台阶的初中物理》(2)

http://www.zzwave.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8602

岳氏模型旨在分析后脚离地那一瞬间的上楼梯力学。这个失重模型南辕北辙,既不能自圆其说,也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显示北大物理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有多草包、多弱智、多白痴,多能搞笑!

岳氏模型唯一的内容就是把后脚离地那一瞬间的状态弱智到可笑可怜程度地当作了一个瞬间失重的问题。这是继伽利略斜塔下落铁球后,科学史上第二个伟大的自由落体,第一个是砸在牛顿头上的苹果。

“而这个图中人的重心悬空在台阶之外。显然,这个时候你不能再套用双脚着地的情况,而必须计算人重心的向下加速度,既然有向下的加速度,人就会怎么样?会感到有失重。 F = W - N = ma 推出 N = W - ma.
所以,上图中右边那脚蹬地而后离地的一瞬间,图中左边那只在台阶上的脚A应该感到突然变轻了。人的重心应该是以一个接近抛物线的轨迹运动。“(岳东晓:《科普:上台阶的初中物理(2)》)

[url]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8602.html[/ur]

首先,这失重说既自相矛盾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上楼梯时蹬后脚,后脚离地那一瞬间也就是后脚蹬地的那一瞬间。后脚必产生一个大于W/2的向上的力,从而产生一个向前转动的力矩,把质心向前和向上推。如此,哪来的质心向下的加速度呢,即哪里的失重感呢?这哪是美国物理博士在科普初中物理,这分明是中国命理大师在跳大神嘛。若岳博士到我前面插队,我从背后对丫丹田猛踢一脚,岳大神难道会有向后倒的感觉?

其次,如果不蹬后腿,而是前腿用力慢慢上台阶,那是在两腿同时着地的情况下,把重心慢慢前移到前腿的上方,然后,提起后腿。这个过程显然也没有失重的问题。

第三,反过来说,如果真如岳白痴说的这样,那个瞬间,人有失重的感觉,即,人体质心有向下的加速度,那么身体必定是开始向后转,接下来人岂不是要向后翻转跌下楼梯了吗?呵呵。。。我说过,这白痴博士的搞笑能力是无与伦比的,没夸张吧。

不需要读读北大物理专业,也不需要拿美国博士学位,只要上过楼梯的,除了白痴都知道,上楼梯时,心速加快的感觉可能有,喘不上气的感觉也可能有,小腿像灌了铅似的感觉也可能有,甚至快累瘫的感觉都可能有,就是没有失重的感觉。岳东晓的高谈阔论奇谈怪论,凡是可以验证的,立马就变成白痴笑话。

那么岳的失重感是从哪来的呢?是从物理博士那废纸篓大脑中来的。那是故弄玄虚装X犯的wishful thinking后 产生的幻觉。这跟FLG学员感觉自己肚子里有转法轮是异曲同工。岳博士大一物理有一道有趣的瞬时失重问题的习题。他想用这来显摆他的物理水平,就生搬硬套拉郎配、削足适履闭门造车,错误地把那习题强焊在上楼梯模型中了。然后,高谈阔论,头头是道。。。忽悠一般人是绰绰有余了。但遇到iMan岳博士就只能贻笑大方了。

这个白痴确实太蠢,连这么简单的SHOW OFF都玩不转。我拍下脑袋就能想出三个可以用失重习题建立上楼梯力学模型的SENARIO:1)年久失修,后腿脚下的楼梯突然塌陷;2)身体缺钙,后腿突然打软腿子;3)iMan在后面对岳后腿飞起一脚并骂道“好狗不拦路,弱智滚下边去科普你那白痴搞笑的上楼梯物理去!”

3.4 岳无赖胡搅蛮缠的一个缩影

在岳东晓污蔑iMan的宣传材料中,有一个关于俩人辩论上楼梯问题的截屏。岳无赖张贴过几十次了,他以为那是攻击iMan的重磅炸弹。殊不知,那其实是岳无赖胡搅蛮缠、岳白痴愚蠢搞笑的一个缩影。此处我就借来反岳意而用之了。下面是那个截屏中的几个焦点。

岳说,iMan没有考虑后腿蹬地,所以他的上楼梯分析是错的。然后,我反复追问他,不蹬后腿能不能上楼梯?他避而不答。最后被逼到墙角了,他说,这取决于台阶的高度。我问他,多高可以?给个具体的数字。他又避而不答了。(原话是角度。高度和角度可互换。高度2H,对应角度是0度,即大腿和地面平行。高度H,大腿和水平线夹角是30度。这时不用蹬后腿上楼不难。而此时对应的是M0 = 3.5M。)

我反问他是怎么知道“不蹬后腿是不可能一步上两个台阶的?” 他又避而不答。我说,我知道这是可以的,因为我实验过N次了。

岳东晓反复追问我的问题是:我是不是默认了不会计算他那模型中的质心加速度(要用牛二定律)?他以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抓住了我的致命把柄:iMan不懂初中物理中的牛顿第二定律。这是弱智可笑的无赖4次方的胡搅蛮缠。首先,我是否会牛二定律跟本案无关。其次,我就是不会那又怎么样呢?我没说自己会,我没用到牛二定律,更别说错用了,我没必要会嘛。第三,他洋洋得意自己在这里用上了牛二定律,其实他是完全用错了地方,因此,闹了个白痴大笑话。因为,这地方根本没有失重问题。第四,他之前反复问我会不会计算他那上楼梯模型中的质心加速度,我没有搭理他。因为,我已经告诉他,他那失重模型从根本上就是个白痴笑话,根本不值讨论。而这竟然就成了他一年半以来攻击iMan的头号炸弹,轰炸了几十次。这是有严重心理疾病人在捞救命稻草的歇斯底里丧心病狂!

特别强调两点:第一,这个截屏是岳东晓做的,是他用来证明“iMan不会牛二定律!”的铁证,是攻击iMan的重磅炸弹。第二,这个截屏上的争论距岳一开始叫嚣“iMan不会牛二定律!”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可见这个争论至少持续了3个月。而跟正常人,这个问题,三言两语几分钟就可以讨论完毕了。当然,正常人没人会用这么弱智的谎言去攻击对手的。即使真的也不给力,况且根本上就没人信呢。

[img]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ef861f1.jpg[/img]


3.5 丧心病狂的诬陷

前面讲到,岳东晓对着iMan完美的M0 = 4 M 嫉妒得发狂,狂犬吠日、蚍蜉撼树。胡乱套用失重模型于上楼梯过程,企图以此否定iMan的上楼梯实验,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想借大一物理的习题来SHOW OFF物理博士的物理知识,结果偷鸡不着折把米,暴露了自己是个没有对实际问题建模能力的白痴博士。若仅仅如此,只能说他是个胡搅蛮缠的无赖,愚不可及的白痴,还不能说明他是白痴无赖和有病的三位一体的完美化身。

在反驳岳白痴在游泳池散热问题上的胡说八道过程中,我在微博中贴了一个设备在大气中散热的经验公式,并说,这是全世界工程师天天在用的计算热量流失的gold standard。他视而不见,继续重复他那白痴的自作聪明。后来有个网友谷歌到了那个公式的出处。岳看到后,立即来了兴趣,如获至宝。你猜为什么?我敢打赌,你是万万也猜不着的。他说,iMan这是抄袭!这是不诚实,这是人品有问题。因为iMan没有在论坛辩论中贴出这个证据时,注明出处。神经病人思路宽,无赖白痴道德高。

如果在电路分析时,你把三个串联电阻的总电阻直接写出来,你猜岳东晓会怎么说?这回你也许你猜对了。是的,他就会叫嚣:这是抄袭,是不诚实,是人品有问题。这一点文学夸张也没有。在分析窗子传热问题时,我把三个串联热阻的总电阻数值直接写出来了,而未写三个数相加的简单加法计算过程。他看到后,如获至宝,又大肆叫嚣这是抄袭,是不诚实,是人品有问题。说我是抄袭教科书的算法,为了掩饰,故未写计算过程。他还谷歌了好几本传热学教科书,找到其中的总热阻计算的例题,都是我用的那个方法。所以,他不仅有铁证,而且是多个铁证。我问他,那你说我抄的是其中哪本书呢?他们是不是也都是抄袭的出版最早的那本教科书呢?他当然是一如既往不回答。但这不妨碍他继续叫嚣:这是抄袭,是不诚实,是人品有问题。按岳无赖的逻辑,除了欧姆本人,任何之后的人算三个串联电阻的总电阻的方法都是抄袭教科书的。任何一本教科书都是岳无赖证明你是抄袭的铁证。因为第一,它们都跟你用的方法一模一样:加法。第二,它们都在你之前;第三,你可以很方便地看到它们。所以,你肯定是抄袭了,是不诚实,是人品有问题。要不,你证明你没抄袭!

而且他不是只讲一次,而是反复地叫嚣。他把这些所谓铁证制备成一览表,辩论不过人时,就把这些弱智无赖的可笑诬陷当历史旧账贴出来当炮弹。一年要重复几十次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我确实没有行医执照,也知道非法行医违法,但面对这么明显的症状,我确信:这人病得不轻。

在这个上楼梯问题的争论中,他一样也是竭尽这种丧心病狂的污蔑之能事。当然,这情有可原。因为岳东晓自以为自己是个牛人,可Man指着他鼻子骂他是个白痴妄人。他除了白痴胡说八道和无赖胡搅蛮缠之外,不靠道德污蔑对手,他靠什么来维持心理平衡呢?你总不能要求一个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心服口服地承认自己是个白痴笑料吧,是个被iMan在物理上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的草包博士吧。他爆棚的自我膨胀无可厚非,怪只怪,现实对他太残酷了。

在这个上楼梯问题的争论中,岳东晓反复问我,是否会作他那失重模型的质心加速度的分析?我懒得详细批驳其失重模型的弱智和荒谬,只是反复直接告诉其结论:“我从头到尾就说你那人体质心加速度模型是没有常识没有逻辑的弱智笑话,是无赖XX(XX = 病人 如果直接写病人,岳版主就要删帖封人。)的胡搅蛮缠!(1-6 08:13)“(见截屏)因此,他就宣称我默认了不会计算质心加速度,即不会牛二定律。此后的一年半中,他几十次反复叫嚣“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只是每次我问他,按正确的岳氏上楼梯力学模型计算,胯部最多能承受多大的弯矩呢?他从不回答这唯一根本的问题。只是像个Answer Machine,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字正腔圆一本正经沉着冷静地说:“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 直到现在,也没有停止的迹象,快成永动机了。iPhone要是也像岳东晓这样,充一次电可用许多年,该多好啊。


“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 岳东晓为什么要丧心病狂地反复这个诬陷呢?他以为,这下抓住我一个重大把柄了;他以为,这下我跟他扯平了,都是搞不懂初中物理;他以为,这是个我无法自证的问题,只能由他肆意污蔑;他以为,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是事实。他专门做了个截屏,经常张贴。一般为懒得去一一反驳这无赖有病白痴的造谣污蔑。纯粹是体力劳动。而且抽这神经病的脸,你自己打累了,他还不觉得疼,甚至把那当抚摸。就说上面那个截屏吧,明显是对他非常不利的证据,表明他是个不懂物理只会读书考试的高分低能儿,是个死要面子活不要脸胡搅蛮缠的小无赖,但他却觉得那截屏是攻击我的头号重磅炸弹。因为,那是证明“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的铁证。当然,一般人谁也没有兴趣和耐心去细看那截屏的内容,看懂了的就更是微乎其微。所以,谎言重复一千次的蒙骗效果还是不可低估的。

也算岳东晓倒霉,遇到了iMan这克星,让他喝白水都塞了牙。偏偏这质心加速度的计算问题或曰瞬间失重的计算或曰牛顿第二定律问题,五年半前我就在新语丝详细解答过了。“即两个和尚抬水,一个突然撂挑子,另一个瞬时肩膀上轻松了一半担子。“ (送交者: @ 于 2009-09-17, 22:46:38:)http://www.xys.org/forum/db/5/158/232.html
【"平放着的铁棒一端的吊线突然剪断, 另一端瞬时支撑力是重量的1/4."
送交者: @ 于 2009-09-17, 22:46:38:
Posted by: gyro
Date: September 17, 2009 08:30PM
我的答案是 平放着的铁棒一端的吊线突然剪断, 另一端瞬时支撑力是重量的1/4.
---------------------------------------
和我的验算完全一致。
m*g - N = m*a
N*L/2 = beta*I
a = beta*L/2
where
I = m*L**2/12
解上面的方程,得:
a = (3/4)g
beta = (3/2)g/L
一端的吊线突然剪断, 另一端瞬时支撑力
N = m*g/4
吊线没剪断前,另一端瞬时支撑力
N = m*g/2
即两个和尚抬水,一个突然撂挑子,另一个瞬时肩膀上轻松了一半担子。】
岳博士,现在你认为我会计算你那白痴搞笑的上楼梯模型中的质心加速度吗?我会作你那白痴搞笑的上楼梯模型中的瞬时失重分析了吗?我会牛顿第二定律了吗?无赖有病的白痴妄人,早点去看医生吧。

这真是小概率事件,但它就确实发生了。按说这100%对准太阳穴的一枪会把岳东晓打死,从此他就不会再重复“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这弱智谎言了吧?如果是这样,我就不会说他是白痴无赖更有病了;如果是这样,安定医院的病人五一长期都可以回家了;如果是这样,他就不是岳东晓了;如果是这样,岳东晓在北大军训列队时就被拉出去枪毙了。

3.6 法律专家的光环


这位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还有另外一个光环:美国法律专家。因为他参与过贺梅案,自己在美国赢过一场民事官司。一不做,二不休,顺手把岳白痴的这层画皮也剥了吧。

岳东晓因贺梅案出名是因为他自己写过一本介绍贺梅案过程的书,从而让许多人知道他也是贺梅案积极参与者,混了个脸熟而已。但他从此把自己装扮成美国法律专家,经常在网上给华人普法,动辄用起诉来威胁玩不过的对手,那是比美国物理博士更大的白痴笑话。

我没看过岳写的那本书,但我可以想象,在谈到自己的作用时,他是如何把芝麻说成西瓜、自恋自摸、自吹自擂的。从薄熙来白鞋底开始到上楼梯的科普,一路走来,我们都看到了他是怎样把自己的白痴笑料当作真知灼见而恬不知耻自我标榜的。维基上的贺梅案介绍,提到了包括两个义务律师在内的许多对此案有贡献的人和团体,但无一字提及岳东晓。贺梅案已经结案八年了,岳东晓若现在去更新维基,把自己的名字硬塞进去就太迟了哦。

岳东晓帮助老乡自己出风头的热情和勤奋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法律上的作用是什么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当然你要听他自己说的话,那他对于贺梅案的胜诉的作用就相当于毛泽东对共产革命胜利的作用一样大-如果不是更大的话。如果你要去找客观凭据的话,那只有那封他写给法院的人民来信。那封人民来信的作用多大不得而知,但岳东晓的码字能力是不可否认的。他博客上有上千篇垃圾文章了吧。一个走路力学问题,他就得意洋洋洋洋洒洒至少写了六篇旨在开启民智的科普文章。现在我们知道,篇篇是笑话,字字是垃圾,是弱智自证的经典妙文。

以自己赢过一场民事官司作为法律专家的证据更是可笑。陕西农妇秋菊在岳东晓之前许多年就赢得过一场全国闻名的民事官司,对方还被告进了监狱,尽管她只想讨个说法。秋菊因此就成了中国的法律专家?她可能到现在还是法盲加文盲呢。如同抛硬币,不是原告赢就是被告赢。秋菊抛硬币,国徽朝下,就能说明她的牛顿力学不如岳博士好?显然不能嘛。秋菊肯定不会在初中物理上像岳博士这样丢人现眼的。尽管她可能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签名还得请岳博士代笔。知不知,知也。判案的根本是事实和法律。美国最大牌的律师偷小城流浪汉的破自行车,只要有证据,到法庭打官司,谁赢?流浪汉赢了官司就成了美国法律专家,就能去中国给白人普法?岳东晓能这样,因为他是白痴博士啊。白痴蒙自己博士唬别人。

我跟岳东晓在法律上当然是交过手的。因为,诉讼威胁是岳东晓和人辩论争斗时的一个杀手锏。

有位加拿大教授跟岳博士在网上争论科学问题,说他没有独立科研能力。岳理屈词穷恼羞成怒,亮出了杀手锏,威胁要告那位教授。那人道歉了。英雄所见略同,当我也这么说时,岳东晓得意洋洋地告诉我那位教授道歉的事,以此证明他是有独立科研能力的,威胁我道歉。我告诉他:1)那教授道歉不过是认为犯不着跟你纠缠。2)我坚持真理,欢迎你告我。后来呢?没有后来。

有个叫翰山的,从他网站出去后,自己也开了个总共就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的扯蛋打屁的小网站。这类网站用的都是一样的免费开源程序DISCUZ。汉山网偷懒,抄了岳网页上的几行代码,岳就要诉讼翰山侵犯他的知识产权。翰山也不想跟他纠缠,就自己写了两行CODE了事。我嘲笑他是没有COMMON SENSE的法盲,这压根就没有CASE,骂他是讼棍。他开始还唬着要跟我辩论,顺便给华人普法。我追着他来辩论。后来呢?没有后来。这家伙幸亏小学是在法治不健全的中国上的,若是在美国,他同桌都要因为涉嫌抄他作业而被告上法庭,案由是侵犯知识产权,赔偿是一块擦皮。

最激烈的一次法律上的交锋是头像事件。他说我新换的头像涉嫌儿童色情,要我换掉。我说那是搞笑艺术不是儿童色情,不换。于是他搬来一大堆有关儿童色情法律条文,什么联邦重罪哦,什么网络犯罪哦,又是蒙又是吓的。我嘲笑他是EQ太低的草包艺盲,是没有COMMON SENSE的法盲,你就是把美国全部法律条文都搬来又有什么用?我连看都不需要看一眼,就知道你是白痴胡扯。因为,基本事实认定错误。然后,他用报警威胁我。我告诉他我坐家里等FBI来抓我。他跟我要地址,我说FBI会找到我的。这不用你烦。后来我主动催促他去报警和起诉,岳讼棍反而否认曾要报警和起诉了。接着他就以涉嫌儿童色情把我封了。有个好事者,真的给旧金山的警察报了警。警察说,这不是儿童色情。你知岳东晓怎么狡辩?他说,警察没有资格解释法律。我问他,那你去报警干吗?如果警察以涉嫌儿童色情去抓你,你是不是以同样理由拒捕?哦,还要告诉警察:“我参与过黑莓案,我在美国赢过民事官司,我是美国法律专家,我是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是白痴。。。”警察会说:”嗯,我们看出来了,你是白痴,但你有权保持沉默,你现在说的每句话都将会成为呈堂证供。“


我知道邓肯是无法教老母猪跳现代舞的,我是无法教岳博士理解幽默的。于是我换了张类似的头像。当然,又被当作儿童色情给封了。那张图片无需我费口舌,因为人所共知,当然岳博士除外。那张图片是布鲁塞尔第一公民小于廉的照片。


按岳讼棍的逻辑,我是更大的法律专家,一年内在三个不同的法院打三个官司,全赢了。而且,事实和法律全在对手那一边。而且,我的对手是强大的市政府。我是自辩,每次法庭辩论,不到半分钟,我只要一报名字,就结案赢官司了。吹牛吗?字字属实。奇迹吗?稀疏平常。那为什么呢?警察没来。其中有个官司,我认为是不需要警察出庭的,是法官判错了。但判决结果既然对我有利,我就懒得跟法官废话了。他要是改变主意,判我输,那我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一个FULLTIME 学了10年物理的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连初中物理都整不明白,科普一次,就闹一次白痴笑话的理呆,他对法律的见识和经验更可想而知了,用脚后根想想就知道这法律专家的成色了。比他的物理专家还低一个量级是保守估计吧?


3.7 结论和讨论

中美两国政府珍珠湾联合公报:岳东晓,北大物理专业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是白痴无赖有病的妄人!详细论证见iMan《白痴笑料岳东晓》(1,2,3集)。
以后若有人跟岳东晓论战,或了解评论他,多省事啊,参见iMan的《白痴笑料岳东晓》,一句顶一万句。

更有意义的是对教育感兴趣、对博士迷信的人。这是一个做得多精致多漂亮的高分低能的标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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