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总以为,只要不是女生醉到不醒人事,你与她发生性行为她也没反抗。这就不能算强奸。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好像我年轻的时候,醉酒强奸还是这样的判断,但是现在中国不是了。
简单的,说妹子和你喝酒,她有点醉,但是看上去意识也不算很不清楚,就是有点兴奋,她跟你说,今晚好想要你啊。走不走嘛。还在你脖子上狠狠的吻了一口。你于是带她开了房,一夜激情。第二天妹子说陪10万吧,不然报警,我劝你如果没啥背景,10万就10万吧。绝对算是可以接受的。不然你还真的就是强奸罪。
你说妹子事先好勾引我啊,对不起,她醉了以后的行为不是意识清醒的行为。不能代表她真实的意愿。你说当时我也喝醉了嘛,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对不起,酒醉不是摆脱刑事责任的理由。
所以,妹子在喝醉以后,再哭再闹,再魅再妖,请不要上她。为了你自己,不然你就完全攥在她手心里。她不报警你们是春晓一夜值千金。她报警,那春宵一夜的代价就大了去了。
一点办法都没了吗?也不是,如果你确实和妹子感情好,那晚在人家喝醉的时候做了不因该做的事情,请在第二天她清醒的时候再做一次。这样她再报警也没用了。因为事后还有一次,就不能说前一次是违背意愿的。
起码这是中国的司法判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