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落水狗OldMountains - 用形象表达情趣 VS 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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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FF 于 2010-02-26, 14:06:47:

缘由是我谈了两句诗学:“ (诗不论新旧)关键是以形象表达情趣。
旧诗的格律有音韵(音律)美的合理性,但更有裹小脚的不合理性(严格的格律要求,限制了其它方面的发挥)。” THIS IS ALL I SAID ABOUT POETRY,NO MORE, NO LESS。不曾想到的这随口说的两句路人皆知的诗学常识,竟被一个一再暗示自己是诗学内行高手的草包弱智说成是“不着调”。一个文字修养好一点人,当然清楚,不着调就是不靠谱、基本上是错的意思。 比如,你要说北京离上海的距离是一百多公里,那就是不着调;而要说是一千多公里,那就是靠谱。
这第二打只限于讨论第一句话:“(诗不论新旧)关键是以形象表达情趣。”这话怎么就不着调了呢?难道20年前还有卖的那些诗论经典都要作废了?难道现在的中学语文课本都要改写了。我知道外面的世界变得快,但相信也不会快的连牛顿力学已经变得“不着调”了吧。


OldMountains:“(----这[”(诗不论新旧)关键是以形象表达情趣。“]
这倒没什么大错,但要注意,有很多哲理诗,无论古今中外,都不是以形象来说事的。尤其是现代诗,至少,应当更宽泛地说,联想。说形象是“关键”,这话比较狭窄,也就可以看出,你外行。形象可以说是联想,联想却不一定有形象。”

1) “不着调” VS “这倒没什么大错” 是自抽嘴巴。 但我不领这个情,因为,后面的160度大转弯,是被我迎头痛击后的自我保护措施。好在蠢货是不会甘心他们的失败的,他会千方百计为自己辩护的,而这正像赌徒的命运,越想捞,陷得越深。 

2)断章取义,先砍掉一半,再把剩下的偷换概念曲解一下。我说的清清楚楚:“以形象表达情趣。”这就是说:A)诗的第一条原则是表达情趣; B)其方法是用形象。这可看成是第二条原则。
我已经说过,这跟牛顿三定律一样是路人皆知的诗学常识。你可以完全不相信我的话,你也可以完全不同意这个观点。但你要像OldMountains那样无知无畏无耻无畏地说这是“不着调”,这是“你外行”,那你这人就丢大了。

朱光潜的《诗论》,有中国现代诗学第一块里程碑之誉,他在书中说过如下一些观点:

每个诗的境界都必须有“情趣”和“意象”两个要素。“情趣”简称“情”,“意象”即是“景”。克罗齐在《美学》里把这个道理说得很清楚:艺术把一种情趣寄托在一个意象里,情趣离意象,或是意象离情趣,都不能独立。

蠢货,现在再回头看看,老子的 ”(诗不论新旧)关键是以形象表达情趣。“着调吗?外行吗? 你个草包弱智!


3)牛顿三定律 VS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有很多哲理诗,无论古今中外,都不是以形象来说事的。” 跟我说这废话干吗?想讨论受以理入诗理论影响的苏东坡的诗词?你配呀。
古今中外,有几条诗学理论是像数学理论那样,NO MORE, NO LESS, 100%地概括所有现象的? 如果一个诗学理论,因为不能100%概括就是不着调,那还能有任何诗学理论吗?还能有任何文学理论吗?还能有任何文艺理论吗?还能有任何社会学理论吗?我要屎是毫无营养的垃圾,OldMountains一定会说:“这倒没什么大错,但要注意,里面也有很多肠粘馍细胞,无论古今中外,肠粘馍细胞都含蛋白质等多则营养。”真要让TA吃点屎,TA会吃吗?

牛顿物理没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物理更宽泛,难得因此我们就说牛顿三定律不着调,讲牛顿三定律就是外行,应该更宽泛地说,相对论?

4)“联想”不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要是对讲牛顿三定律的说这没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更广泛,这虽然是废话有点2,但也不能说是错。蠢货OldMountains连这也做不到。 他竟然用胡克定律来指摘讲牛顿三定律不着调,不更宽泛。

“至少,应当更宽泛地说,联想。”???
我们还是看看外行朱光潜怎么说诗和联想的关系的吧:

《诗与直觉》(朱光潜)

“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它是“直觉的知”的内容而不是“名理的知”的内容。比如说崔颢的《长干曲》,你必须在一顷刻中把它所写的情境看成一幅新鲜的图画,或是一幕生动的戏剧,让它笼罩住你的全部意识,使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玩味它,以至于把它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暂时忘去。在这一顷刻中你不能同时起“它是一首唐人五绝”、“它用平声韵”、“横塘是某处地名”、“我自己曾经被一位不相识的人认为同乡”之类的联想。这些联想一发生,你立刻就从诗的境界迁移到名理世界和实际世界了。

这番话并非否认思考和联想对于诗的重要。作诗和读诗,都必用思考,都必起联想,甚至于思考愈周密,诗的境界愈深刻;联想愈丰富,诗的境界愈完美。但是在用思考起联想时,你的心思在旁驰博骛,决不能同时直觉到完整的诗的境界。思想与联想只是一种酝酿工作。直觉的知常进为名理的知,名理的知亦可酿成直觉的知,但决不能同时进行,因为心本无二用,而直觉的特色尤在凝神注视。读一首诗和作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似的突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

这种现象通常被人称为“灵感”。诗的境界的突现都起于灵感。灵感亦并无神秘之处,它就是直觉,就是“想象”,也就是禅家所谓的“悟”。

一个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那就还没有完整的形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

OldMountains,GOT IT?你个草包弱智也敢来装X论诗?也不先撒泡尿照照你自己!

大家说,还有必要三打落水狗OldMountains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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